更多“印章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新补制印章的编号可以与丢失印章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丢失柜面业务专用印章后,补制印章的序号应与丢失印章号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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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因印章损坏、丢失等需补制印章的序号应重新编列,不得与损坏或丢失印章的号码相同,损坏或丢失印章的号码作废,不得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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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如发生丢失,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逐级上报,并由总行补制新的印章,以保证业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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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印章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查找原因、防止发生经济损失,对于可能引发风险的重要印章丢失或被盗的,应及时上报总行主管领导,经总行许可后可以协同本行保卫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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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印章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查找原因、防止发生经济损失,对于可能引发风险的重要印章丢失或被盗的,应及时上报总行主管领导,经总行许可后可以协同本行保卫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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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补制业务专用印章时,应与停用的印章号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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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网点发生实物印章遗失(丢失或被盗等)时,对该印章做正式停用处理,无论是否找回,均不得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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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发生会计印章丢失、被盗等事故,应立即查明原因、逐级上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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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柜面业务专用印章损坏需要更换时,补制印章应使用原有的印章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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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因损坏或遗失而重新刻制的会计业务印章应使用新的印章序号,不得与原印章序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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