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不符合再生育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个子女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生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A.县级计生行政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A.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如何缴纳社会抚养费?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下列属于征收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是()
A.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B.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C.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部门负责人姓名
D.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地点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不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应当依法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错误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对具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对具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征收社会抚养费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