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长江海事第一批轻微海事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规定违法行为的是()
A.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船舶在港从事水上船舶污染物接收、 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污染清除作业活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B.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显示信号
C.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船舶未按规定开展开航前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自查记录
D.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客船、危险品船舶除外)